物业税空转全国引热议 中央称短期内不推物业税
http://www.jyfdc.cn/ 2010-01-12 来源:中国房地产报 点击:2231
近日,《上海证券报》援引“接近国家税务总局的权威渠道”的消息称,今年税务部门将把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推广至全国范围。并援引未具名专家的话称,这一消息表明,物业税开征的步伐将大大加快。
消息一经传播,立刻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,并于当日重挫地产股。长期以来,开征物业税一直被视为打击房地产投机、打压房价的一剂“猛药”。任何关于物业税的风吹草动,都能引起一轮行情波动。
然而,记者多方求证后发现,物业税“空转”今年推广至全国的传闻并不准确。同时,记者从一位接近决策层的人士处获悉,中央已明确表态,短期内不会推出物业税。
传闻存疑
物业税“空转”将推广至全国的消息成为业界关注焦点,记者曾两度致电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求证此事。两部门的相关人士都表示,他们并没有发布类似消息。江苏、山东、广东三省的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也告诉记者,目前还没有接到国税总局的相关文件,且近期上级主管部门也没有召集他们研究类似议题。
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张培森,在国税总局内部反复询问求证后,更是对记者直言,传闻“不真实、完全没有依据”。
事实上,自从2003年中央提出“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”以来,近几年,物业税时常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。特别在房价快速上涨、调控政策频出的背景下,物业税被业内外公认为“可以有效抑制投机购房、打压房价”,始终位于舆论的风口浪尖。屡屡被寄予厚望,却又一次次陷入沉寂。
如今,新一轮调控开始。国务院提出要综合运用土地、金融、税收等手段,加强和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。物业税再度成为市场关注和期待的重点。
2009年12月,财政部相关官员及专家也曾频繁吹风。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晓华在2009年中国财税改革年度论坛上曾表示,经过6年多的模拟评税试点,我国按照评估值征收物业税从技术上看是可行的。
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也公开称,我国当下开征物业税可行。并透露,从目前北京、深圳等地的物业税“空转”试点的情况来看,在操作方面已经没有问题,评估方法、登记造册、数据库等各方面已经完善。
2009年5月,国务院转批“国家发改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”,曾明确提出了“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,研究开征物业税”,并要求由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、国家发改委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具体负责。
正是这些因素,让市场对于“物业税渐近”的预期愈发强烈。此次物业税全国“空转”的传闻也成关注焦点,甚至有专家据此预计,今年有可能率先在北京、深圳试点“空转实”。
但是问题在于,物业税“空转”试点已经在指定城市开展了6年,而对于物业税至今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。相关部门从未公开试点的任何数据和细节,对于征税的对象、税基、税率、征收方式等内容从未有过披露,也没有发布相关的指导性文件,抑或拟定草案征求公众意见。
所有的环节似乎仍处于假设之中。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甚至称,物业税“空转”试点就像是税务系统自己在玩“过家家”。
需要一提的是,物业税“空转”的官方称谓是房地产模拟评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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